林芝地区历史沿革
林芝地区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、地处雅鲁藏布江中下游。东部和北部分别与昌都地区、那曲地区相连,西部和西南部分别与拉萨、山南两地市相连,南部与印度、缅甸两国接壤。全地区平均海拔3100米,东西长646.7千米,南北宽353.2千米,总面积116175平方千米。总人口20万人。
地区行政公署驻林芝县八一镇,邮编:860000。行政区划代码:542600。区号:0894。
林芝古称工布。1951年5月,西藏和平解放后,于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,1960年1月成立塔工专署,同年2月改成林芝专署。1963年10月撤销林芝专署,波密县划归昌都地区,林芝、工布江达、米林、墨脱4个县划归为拉萨市管辖。 1951 年西藏和平解放后,除白玛桂(墨脱)属多麦基巧外,其它地区为地方噶厦政府管辖。
1954年设塔工总管,管辖拉绥谿、古如朗木杰谿、加查宗、朗宗、金东谿、江达宗(太昭)、雪喀宗、觉木宗、则拉岗宗(包括德木宗、恰纳等地)、白玛桂(包括金珠、珞堆卡)等10宗谿和地区。
1960年设林芝专区,专署驻林芝县。将拉绥谿、古如朗木杰谿、加查宗、朗宗、金东谿划归山南专区。原属昌都地区的嘉黎宗、倾多宗、易贡宗、曲宗划入林芝专区。以德木宗西部与觉木宗东部、则拉岗宗东北部合并设林芝县(驻尼池村);以白玛桂(包括金珠、珞堆卡)设墨脱县;以则拉岗的西南部设米林县;以江达宗设工布达县(驻江达村,即太昭);以雪喀宗和觉木宗西部设雪巴县(驻雪巴村);以嘉黎宗设嘉黎县;将倾多宗、易贡宗、曲宗合并设波密县(驻扎木)。
林芝专区辖林芝、墨脱、工布江达、雪巴、波密、米林、嘉黎等7县。
1961年米林县迁驻东多村。 1962年工布江达县迁驻介德。1964年撤销林芝专区,将林芝、墨脱、工布江达(驻介德)、米林(驻东多村)4县划归拉萨市领导;嘉黎县划归那曲专区;波密县划归昌都专区。撤销雪巴县,大部分划归工布江达县,一部分划归林芝、嘉黎县。(以上摘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·史为乐著》)
1986年2月1日,林芝地区行署正式恢复,下辖林芝、米林、工布江达、墨脱、波密、察隅、朗县7个县,55个乡镇,614个行政村。